关于公明
当前位置:首页>>公明概况>>历史沿革
历史沿革
  公明街道建制于明清时期。先后建周家村圩、白龙岗圩、永长圩、丰和圩等。后因宗族纠纷,在楼村武举人陈海神、合水口村麦晓孙的倡议下,于1929年在合水口与上村交界处建公平圩,1931年正式命名为"公明"圩,取"公道"、"光明"之意。公明地域在历史上先后隶属于番禺、博罗、东莞、新安、宝安等。其行政名称亦多次变更:1950年属宝安县第四区;1952年10月改属第七区;1958年10月与光明农场一起组成光明人民公社;1959年4月并入松岗人民公社;1961年7月分出;1983年7月改为公明区;1986年10月改称公明镇。1993年1月1日,宝安撤县设宝安、龙岗两区,2004年7月1日,公明镇改为公明街道,公明街道归深圳市宝安区管辖。